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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此青绿助“双碳”,生态司法惠两山

为深入学习了解龙岩经验,进一步了解龙岩市“生态司法+碳汇补偿”机制,学习碳汇补偿司法良性运行工作“范本”,探寻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新路径、新方法。2023年7月10日至8月10日,南京理工大学“齐心协绿”调研团赴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武平县开展实地调研,对龙岩市中级法院、龙岩市林业局、武平县检察院碳汇补偿机制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了半结构化访谈,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实地参观了龙岩市司法绿碳基地。

7月10日,调研团首先来到龙岩市武平县林业局,对林站长和范海峰书记进行了访谈。在访谈过程中,调研团了解了造林固碳和碳汇等概念,也了解到龙岩市是福建省的重要林区,森林覆盖率达 79.3%,但由于森林资源刑事犯罪的破坏行为对森林生态系统安全构成严重威胁,造成森林资源碳汇价值损失,涉林刑事案件司法对森林固碳调节服务功能损失也未予关注,留下司法“空白”。因此,龙岩市探索在森林刑事犯罪案件中将破坏森林固碳调节服务功能损失价值纳入被告人生态修复赔偿范畴,以期实现全面修复受损森林碳汇资源,切实维护森林生态系统碳库安全。在书记和站长的讲解下,调研团深刻体会到了森林资源对于生态固碳的重要作用,也认识到了龙岩市对探索新型林业碳汇损失赔偿机制,恢复被毁森林固碳功能做出的努力及其重要意义。

图1 调研团在武平县林业局与林站长交流

在林站长等人的带领下,调研团参观了龙岩市武平县司法绿碳基地。林站长骄傲地指着一片他们亲手种下的树林道:“这里的枫香树都是我们和检察院、法院的人一起种下的,到季节了就一片片的,非常美丽”。护林员补充道:“是啊,这边还会有白鹭过来这边,真的是非常和谐美丽的场景!”在与林区护林员的交流中,调研团了解到,司法绿碳基地种植的是生长速度快、含碳率高的高固碳树种,如枫香、铁冬青、米老排等。除此之外,他们还介绍到,除了武平这一基地,另一个位于龙岩市上杭的白砂国有林场司法绿碳基地更是佼佼者——该基地已营造碳汇林2651亩,每年可固定二氧化碳0.25万吨,是支撑龙岩市顺利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压舱石”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图2 调研团在司法绿碳基地与林站长、范海峰书记、护林员合影

接着,调研团来到武平县检察院,对钟副检察官进行了访谈。调研团了解到,司法固碳是龙岩市法院、龙岩市林业局、龙岩市公安局和龙岩市人民检察院共同研究,联合制定的实施意见,拓展了“专业化法律监督+市县一体化打击+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四位一体生态修复治理检察模式,由公安对破坏森林资源的刑事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由林业部门共同参与现场调查、实地勘察,根据环境要素、林木林地类型等评估测算固碳功能损失情况,制定生态修复方案;检察院、法院在办理该类案件时,告知被告人采取多种“补种复绿”措施恢复林地植被的基础上,对森林固碳调节服务功能损失履行赔偿义务的,予以酌情从轻处罚。公安、林业、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各司其职、合作紧密,为司法固碳机制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图3 调研团在武平县检察院与钟副检察官合影

8月10日,调研团来到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卢庭长和林法官的介绍下,调研团了解到龙岩市中级法院首创了碳汇赔偿机制案件审理模式,针对破坏森林资源的刑事犯罪案件,按照“指引先导、协同支持、流程规范、碳汇评定、庭审调查、文书评判、附件存据”理念,在全国率先推出“签订承诺书(自愿悔罪)——出具通知书(职能协同)——出具委托书(专业评定)——出具意见书(客观定量)——出具设计书(损害修复)——出具缴费通知书(统筹管理)”“六环节”审理模式,推动碳汇赔偿案件审理规范化、流程化,已取得极大成效,并在全省进行了全面推广。

图4 调研团在龙岩市中级法院与卢庭长和林法官交流

接着,调研团来到龙岩市林业局,同林科长进行了访谈。林科长从各部门间协作、林业局创新举措以及林业局所承担的相关角色等方面展开了具体的介绍,为调研团队解答了一些前期调研中存在的困惑。

图5 调研团在龙岩市林业局与林科长交流

福建省龙岩市探索生态修复中碳汇补偿的司法规则之治,在全省首创的“生态司法+碳汇补偿“机制,为审判实践提供系统化、流程化、规范化、可量化司法修复新模式,不仅让碳汇增量,让生态填绿,同时也让社会受益。在此次实地调研中,“齐心协绿”调研团对龙岩市碳汇赔偿机制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后续将结合调研成果总结出一套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可借鉴、可推广的龙岩经验,同时也将结合调研中存在的有关人员配备、机制推进、部门协商合作等方面存在的现实性问题,为龙岩市更好更快实现“双碳”目标提出参考性意见与建议,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助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